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近年来,节地生态安葬的葬法多式多样,各地宣传激励生态安葬的意见举措不断出台,节地生态安葬理念也越来越受到群众欢迎,有效推动了殡葬改革的发展。为宣传殡葬改革成果,深入了解各地节地生态安葬的新进展新成效,助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中国民政》杂志3月下刊将节地生态安葬的镜头聚焦到浙江省金华市、山东省肥城市和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三个地方,分别从城镇、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节地生态安葬的维度,进行宣介推广。此外,还介绍国外生态殡葬的葬式葬法。本篇荐读的是“镜头二:山东肥城”的专家点评文章《探索节地生态安葬的“肥城智慧”》,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马金生。
山东省肥城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坚持系统性的改革思维,积极借鉴并吸收各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当地地理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地探索生态安葬路径,取得了显著成绩。
广泛调研,尊重群众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肥城市在推广生态安葬过程中,尊重群众的习俗传统,尊重群众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多次向村民征求意见,让群众在生态安葬葬式葬法改革中,切实得到了好处,进而从被改革者成为改革的拥护者、推动者。如王庄镇小姜庄村,村中有人去世后,逝者家属会主动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备。这正反映了肥城市政府从上至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获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也为生态安葬的进一步宣传推广以及殡葬改革的推进赢得了民意基础。 引领示范,多方有效协同。在推行生态安葬的过程中,要坚持系统性思维,如要考虑如何不改变土地性质、增强群众的接受度等问题。肥城市的做法这方面颇为出色。主要表现在: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委、市政府将殡葬改革融入全市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大局,促进了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了部门合力;二是充分调动农村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好红白理事会在推进生态葬式葬法中的能动作用。通过激发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力,实现了村民在移风易俗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三是强化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党员干部在推行生态安葬中率先垂范,带动了群众参与丧葬习俗改革的积极性,同时也促进了群众对改革的认同。 依势而建,葬法科学规划。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中国各地区的习俗之所以不同,本质上是因为地区之间的地理生态环境、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存在差异,是地区之间不同人地关系的突出反映。这也就提示政府部门,在殡葬习俗的改革上不能一刀切。肥城市东高西低,辖域内有多种地貌类型,山地、平原、丘陵相间。如何科学利用当地的地理生态特点,因地制宜推动生态安葬便显得尤为重要。肥城市政府结合不同地形地貌,探索出了深埋还耕模式、深埋造林模式、树葬公益林模式、骨灰堂模式、地堰葬模式和卧碑等6种模式,并且还在积极探索新的生态葬模式。这些模式不仅尊重了当地群众入土为安的传统文化心理,同时也推动了生态葬式葬法的创新。 吸收借鉴,安葬模式本土化。自2017年民政部启动了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各地结合当地的地理人文环境,陆续探索出了殡葬改革的一些新模式、新样本。肥城市生态安葬方面的改革,自然有着当地政府的自行探索,同时也能够看到其他改革较为成功地区的身影。无论是针对山地、平原或丘陵地域因地制宜创新安葬方式,还是对红白理事会的重视以及推行追思会,都或多或少融入了山东沂水、湖北谷城等地在改革中的经验探索。从肥城生态安葬的做法可以看出,尽管一些改革模式和样本,可能还不够成熟,但探索中的如“地堰葬”等模式却颇具启发意义。这也就意味着:一是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的殡葬改革试点工作是颇具成效的,应深入推行下去,鼓励不同地区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二是当一个地区的殡葬改革初见成效后,应当加强地区间改革经验、模式的推广和交流;三是要继续加强对典型的改革模式、改革样本的宣传,让更多的地区看到改革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从而推动全国生态安葬持续深入探索。 肥城市的生态安葬改革是在充分吸收现有殡葬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生态安葬是殡葬改革的一个侧面,肥城市从生态安葬这一“小切口”入手,因地制宜,融入殡葬改革发展整体大局。其经验探索亦彰显了殡葬改革理念的人民性,体现了殡葬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改革路径的科学性以及改革发展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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